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新疆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2020届毕业生: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以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身体健康及就业权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春季校园招聘工作安排
1.暂停进校园招聘活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开学时间推迟,毕业生为接到通知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原计划于3月18日开始开展的春季校园招聘会、企事业单位专场宣讲会、大型人才供需见面会可能相应推迟,具体校招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2.拓展线上就业渠道。用人单位可通过我校就业服务网(http://job.xj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建议用人单位通过邮件收取简历,利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面试。各学院应及时调研和了解毕业生就业平台,切实做好线上就业教育和帮扶工作。请同学们积极关注新疆大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网(http://job.xju.edu.cn)、“新疆大学就业与职业发展”微信公众号、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www.xjggjy.com)、“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平台积极求职择业。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安排
1.掌握毕业生动态。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联络员、辅导员应实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关心、帮助毕业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正确的择业观对待就业。请各位同学积极配合学校及学院的有关安排,保持联系,做到信息畅通。
2.开通线上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新疆大学就业与职业发展”微信公众号、新疆大学2020届毕业生钉钉群、毕业生qq群及“就业咨询”邮箱(xjdxjyb@163.com)咨询等方式解决毕业生生涯规划和职场应聘方面的问题,相关就业指导活动安排请关注新疆大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网。
3.就业手续办理服务。所有签约工作全部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专网“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上进行,各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可自行在网上签约。网上签约即时生效,请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充分考虑后签约并诚信履约。为办理派遣及档案户籍等手续所需的纸质协议可以在疫情解除后补充打印后续办理。请各学院根据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做好毕业生就业岗位推荐、就业信息采集发布、统计及数据报送等有关工作。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疆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2月7日
附:新疆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1.新疆大学职业发展与服务网
2.电子邮箱
3.微信公众号
新疆大学就业与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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