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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泰州市姜堰区国有企业2025年度公开选聘青年人才公告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24)    发布时间:2025-06-12

为助力加快姜堰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步伐,加大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招引力度,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2025年度泰州市姜堰区国有企业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类别及人数

    计划选聘国有企业青年人才20名。

|选聘对象及条件

    1. 选聘对象原则上应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2),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在职学习的毕业生。具体选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2025年度泰州市姜堰区国有企业青年人才选聘岗位简介表》(附件3,简称《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

    2. 选聘对象的年龄要求是,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 选聘对象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选聘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务、校纪等处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聘方式及程序

    选聘主要采取集中选聘方式,一般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向社会公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9:00至2025年6月9日16:00。

    2.报名方式:登录https://jyqnrc.zhaopin.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查看原文

    4.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选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名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聘用;

    ④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各岗位开考比例为3:1,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国资办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⑥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5.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报名填写的联系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2025年6月19日9:00-6月2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jyqnrc.zhaopin.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名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三)考试

    查看“阅读原文”。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确定,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根据半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半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进入体检程序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相关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缺额时,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情况考虑是否参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等,经区国资办统一分配后,与用人企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公示不合格、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缺额时,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情况考虑是否参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培养管理

    1.青年人才的培养管理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办、各国有企业共同规划统筹。

    2.新选聘青年人才予以为期3年的培养锻炼,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对青年人才实行定期考核、跟踪管理。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及时纳入国有企业后备人才库。

|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身份性质为国有企业人员,3年培养锻炼期内工资待遇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同类事业人员。培养锻炼期满后按照聘任岗位领取薪酬。

    2.享受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执行。

|纪律与监督

    1.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 选聘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资格的,需及时与区国资办沟通申请,征得同意后签订放弃承诺书,否则记入个人信用。

|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869020(区国资办)

0510-66968999-23165(报名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1:30、14:00-17:30

    监督电话:0523-80575683(区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