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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单位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单位性质:高等教育单位

单位规模:500人以上

公司简介:天津大学(Tianjin University),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甲午战争”失败后,学校在“自强之道以作育人才为本,求才之道以设立学堂为先”的办学宗旨下,由清光绪皇帝御笔朱批,创建于天津,由盛宣怀任首任督办。学校初名北洋大学堂,内设头等学堂(大学本科)和二等学堂(大学预科),头等学堂设四个学门:律例、工程、矿务和机器。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津京,学校被迫停办,后于1903年4月在天津西沽武库复校。1912年1月,“北洋大学堂”定名为“北洋大学校”,1913年定名“国立北洋大学”,1928年大学区制试行,更名为“国立北平大学第二工学院”,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学校更名为“国立北洋工学院”。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遵教育部令学校西迁,9月10日与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和北平研究院共同组建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3月,临大改称“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8年7月,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改组为国立西北大学、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和国立西北医学院。其中,北洋工学院与北平大学工学院、东北大学工学院和私立焦作工学院合组国立西北工学院,校址设在陕西省城固县。抗战时期,学校各界校友要求恢复国立北洋工学院,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2年12月将原浙江省立英士大学升格为国立,将其工学院划出并独立为国立北洋工学院。1944年李书田在西安筹建了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 抗战胜利后,国立北洋工学院(泰顺)、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西北工学院和北平部(理学院院长陈荩民接收“北平临大第五分班”,建立北洋大学北平部)四校师生返回天津,恢复国立北洋大学,1946年复名“北洋大学”。1951年,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由国家定名为天津大学。1952年全国范围内的高校院系调整开始,天津大学调出十几个系组,充实和建立了一批新的大学,哺育了蹒跚起步的中国高等教育。1959年被中共中央指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天津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天津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有力支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同志曾到学校视察。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兴学强国”的使命、“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爱国奉献”的传统和“矢志创新”的追求,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迄今为国家和社会培养30多万高层次人才。 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天津大学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36.2万平方米,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占地总面积30.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8302人,其中本科生19091人,硕士研究生13840人,博士研究生5371人。现有教职工4960人,其中院士1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7人,青年拔尖人才25人,教授887人。 学校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74个本科专业,4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A+档、4个学科进入A档(2%-5%)、9个学科进入A-档(5%-10%)。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百分之一,其中3个进入ESI前千分之一。由我校牵头培育组建的“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全国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由学校牵头的天津应用数学中心成为国家首批建设的13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之一。学校持续深化医教协同,现有多家直附属医院及合作共建医院。在最新一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由天津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成果奖7项,其中2项成果获一等奖。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国家级一流课程4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7个;全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5个;全国“强基计划”专业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0个;全国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入选学校。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始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6年至2020年,共获国家三大奖2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共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为水利工程仿真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8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33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3个、天津市国际合作基地36个。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8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于2019年10月正式启动建设;获批建设合成生物学前沿科学中心,是教育部首批批复建设的7个前沿科学中心之一。学校获批10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药学院获批“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成立“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与“中国与中欧国家科技创新大学联盟”,成立“中国—东盟智慧海洋教育中心”及“国际能源合作机构—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学校与世界上50个国家、地区的256所高校、研究机构及公司签署协议。在海外成立了3所孔子学院,分别是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孔子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孔子学院和法国尼斯大学孔子学院。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专业需求 薪资范围 招聘人数 工作地点 岗位职责 岗位类型
实验技术岗位 专业不限 5000 - 10000 12 天津市 实验技术岗 正式岗位

招聘简章:

天津大学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启动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启事。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41231日前取得学位证(具体以各启事为准);

3. 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年龄分别不应超过30周岁(出生日期在199411日以后)、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911日以后),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福利待遇

近年来,学校统筹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改革,出台《关于加强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等文件,以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为发展目标,设置实验技术人才计划岗位,提供与教学科研系列人才计划岗位相当的薪酬,为高水平实验技术人才提供极具竞争力的待遇。

受聘人员与天津大学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天津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该标准由学校参照事业单位薪酬体系确定;在受聘期间,可申请实验系列人才计划岗位,可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休假、租住房屋、子女教育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待遇。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可参加转编评审,通过后可转入事业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428-2024519日(具体截止时间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有所调整)。非报名时间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进行注册,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岗位仅作为意向岗位,最终拟聘岗位须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初选

本校将在报名系统中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本单位需求择优选取。报名人员可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和初选结果。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总体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试岗考察

试岗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在实际工作环境中的业务能力,包括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等,同时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品质等方面。试岗考察时间、地点、具体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学校评议

以上考试考察通过者报送学校进行评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及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档案审查

学校于天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tj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对拟聘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且个人档案经审查合格的、体检合格的,我校对其发出聘用通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与聘用

收到聘用通知后,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准备入校审批材料,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体检报告作为入校审批材料的组成部分提交。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和要求提交入校审批材料和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档案审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应聘资格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岗位要求与人选情况递补。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四、其他注意事项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面试、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通知”专栏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工作时间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022-27404886(人事处,招聘政策相关)

18333605298(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如需了解相应招聘岗位的具体信息,可根据招聘启事中各岗位预留的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咨询邮箱:  recruitment@tju.edu.cn(招聘政策相关)

781059479@qq.com(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天津大学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列表》


温馨提示:

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通知”专栏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2. 应聘者全过程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薪资福利:

近年来,学校统筹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改革,出台《关于加强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等文件,以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为发展目标,设置实验技术人才计划岗位,提供与教学科研系列人才计划岗位相当的薪酬,为高水平实验技术人才提供极具竞争力的待遇。

受聘人员与天津大学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天津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该标准由学校参照事业单位薪酬体系确定;在受聘期间,可申请实验系列人才计划岗位,可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休假、租住房屋、子女教育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待遇。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可参加转编评审,通过后可转入事业编。

请选择投递的简历和求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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