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单位性质:机关
单位规模:150-500人
公司简介: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包头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位信息 | ||||||
职位名称 | 专业需求 | 薪资范围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岗位职责 | 岗位类型 |
教师 | 专业不限 | 5000 - 8000 | 76 | 包头市市辖区 | 吃苦耐劳 | 正式岗位 |
招聘简章:
2024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面向社会计划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76人。具体事宜及岗位详见网址链接(https://bt-space.nmgjyyun.cn/index.php?r=space/org/content/view&sid=150200&id=610495&cid=221403)。
薪资福利:
人才引进待遇
1.过渡住房保障。优先为各类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按照每月120平方米住房标准,提供前两年租金全额发放,后两年租金减半发放;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9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前两年租金全额发放,后两年租金减半发放;“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按照每月6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第一年租金全额发放,第二年租金减半发放;其他院校本科生按照每月3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第一年租金全额发放,第二年租金减半发放的人才公寓保障。
2.折扣购房。对高层次青年人才给予购房优惠,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博士研究生首套住房按120平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折扣补贴、“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首套住房按90平米标准享受成交价3%折扣补贴。
3.岗位聘任。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可初聘中级十级岗,硕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初聘初级十一级岗;对引进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特设岗位聘用。
4.发展培养。通过导师带徒、青蓝工程、名师引领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教师培训,并采取到名校跟岗学习的方式对新教师进行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同时为青年教师发展提供相应的平台,根据本人的成长情况,阶梯式的授予荣誉,畅通发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