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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新疆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6564)    发布时间:2019-05-08


关于做好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属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上线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为做好平台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是在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发的微信小程序,是集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调度和统计分析,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调整改派、求职招聘、职位精准推送和精准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就业管理服务平台。各地、各高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将推广应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发力的主要方略,作为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就业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做好工作统筹,加强资源整合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做好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更好的为高校毕业生管理服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全部扫码登录,做到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全面覆盖

三、职能职责

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面向人社部门、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和高校毕业生四类用户。

(一)人社部门

实施对象:区内外新疆籍高校毕业生

完成时限:7月中旬前

功能应用:各地人社部门可通过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分县市、分乡镇的辖区内高校毕业生生源情况、就业情况的实时管理调度,可查看辖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简报,可进行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办理,可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辖区招考、招聘等公告信息,可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职位信息。

职责分工:负责面向辖区内高校毕业生推广宣传,向辖区内高校毕业生普及操作流程,确保辖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全面使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向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发布公告信息,提供本地企业用工信息、各类招聘信息,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招录信息和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等;为辖区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职位信息,为毕业生提供 “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

各地、州、市人社部门要在6月底前将地直所属人力资源市场的企业用工信息、各类招聘信息,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招录信息和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及毕业生求职登记信息等通过站内信的方式推送至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要鼓励辖区街道、社区使用平台对辖区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在7月中旬前将县直所属人力资源市场的企业用工信息、各类招聘信息,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招录信息和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及毕业生求职登记信息等通过站内信的方式推送至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二)自治区教育厅

实施对象:区属高校毕业生和内地高校新疆籍毕业生

完成时限:5月底前

功能应用:通过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进行高校毕业生生源情况、专业大类情况的实时调度管理,可进行调整改派等业务的审核办理。

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区属各高校、自治区派驻内地工作组教育协调工作小组和内派教师推广应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自治区教育厅要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5月底前将区属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内地高校新疆籍毕业生生源信息、离校就业信息等全部导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同步至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三)区属高校

实施对象:区属高校毕业生

完成时限:6月底前

功能应用:通过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本校分院系、分专业生源情况、就业情况的实时调度管理,可进行调整改派、求职创业补贴审核等业务的审核办理,向本校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考、招聘等公告信息。

职责分工:负责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推广宣传应用工作,普及平台操作流程,确保高校毕业生熟练掌握应用。5月底前,将各类校园招聘活动、招聘信息等通过站内信的方式推送至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各高校要将介绍推广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纳入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及时发布招考、招聘等公告信息,鼓励毕业生离校前通过手机端进行就业信息确认、调整改派,确保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全部扫码登录,全面使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高校毕业生:通过扫码进行身份认证后,在手机上可获得三类服务,第一类是业务办理,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在手机上同步进行离校前就业信息确认,通过上传相关证件、就业合同或协议进行实名报到登记,还可在手机上办理报到证调整改派。第二类是信息获取,高校毕业生在手机上就可以获知当前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人员信息和各高校校园招聘会的信息。第三类是求职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手机上就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求职,同时,系统可根据毕业生的求职意愿和企业用工信息,向毕业生提供精准的职位推送服务。后期还将开发上线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补贴申领、电子简历投送和“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等系列功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广应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将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领导要带头通过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调度推进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安排专人负责。各地、各高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人员要熟练掌握平台各项操作,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或建议要及时反馈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各高校要面向区内外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做好广泛宣传和推广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微信、微博、QQ等各类互联网载体和线上线下、张贴海报推广微信二维码等方式广泛宣传,切实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进行业务办理、信息获取和求职应聘。

联 系 人:巴特、李强、扎依达

联系电话:0991-3689673 3689859 3689672(传真)

电子邮箱:865431178@qq.com

附件: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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