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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招聘】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实习生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81)    发布时间:2024-08-10

各乡镇(区),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前指、喀什地区行署《关于支持上海对口四县开展内地高校大学生实习支教的指导意见》(沪指文【2019】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叶城县返乡高校大学生作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实习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高校大学毕业实习生。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聘对象为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在叶城县有实习经历且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二)招募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话水平:招募的支教志愿者需能够流利、标准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授课;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3、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人员;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提供虚假证明的,一旦发现取消资格。
(三)实习时间:2024年9月至本学期放假

三、招募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实习生175名,按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分配至各学校。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5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4∶00—7∶3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叶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如实填写《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实习大学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到叶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2)实习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通知有关要求,严格按招募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实习生本人负责。
(二)面试:2024年8月17日-8月18日。以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音体美学科试讲50分,答辩1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应聘人员需按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从自治区中小学现行教材中,现场抽取面试篇目,40分钟内准备一篇教案,并进行15分钟的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地点设在县教研培训中心。
(三)入职查询。2024年8月19日,面试结束后,由教育局统一对符合招录条件人员进行政审,并通知政审合格人员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10:00,通过面试的实习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公示与录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实习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实习协议。

五、教学安排
实习生到岗后,按照受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负责相应的教学任务,具体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每位实习生至少承担一门学科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实习工作期间,实习生个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实习待遇
实习生支教费用合计7500元,由上海援疆对口四县开展内地高校大学生实习支教项目支出。如实习生中途停止实习工作,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学校,经学校确定后停发生活补贴。

七、其他事项
如实习中途有事,确认属实者,允许请假,请假天数累计不得超过7天(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老师  15199358469  0998-5797601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相关附件及公告原文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elL-L-3UiMfkss52Acbl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