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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招聘】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告(下半年)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59)    发布时间:2024-10-23

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4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2〕173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硕士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从国外院校引进的,原则要求国外院校层次不低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研究确定。

(四)出生日期为1996年10月21日及以后。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列表(下半年)》所需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二、报名

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其他材料参见岗位列表)的扫描件用“姓名+招聘专业”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报名邮箱。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二)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与上述邮件报名所需材料一致)到招聘学院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一)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毕业院校、年龄、学科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考生。



四、心理测验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核。



五、考核考察

(一)考核工作由招聘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及方式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考核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个人技能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三)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

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

学校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4年11月30日前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八、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九、聘用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9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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