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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核2019届毕业生生源数据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5739)    发布时间:2018-10-08

各学院:

   为核定毕业生的数据,及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并上传数据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态监测系统和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就业指导中心于近期开展2019届毕业生生源数据核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对数据库发现的问题

经招生数据库、学院报送学生信息数据库和教务处学籍数据库的三库比对,现有如下两类数据情况需要学院尽快核实反馈:

1.学院报送数据库(即就业数据库)里有,但是教务处2019届毕业生学籍数据库里没有的学生有248人。

2.教务处2019届毕业生学籍数据库里有,但是学院报送数据库(即就业数据库)没有的学生有227人。

二、学院复核生源信息数据核实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将现有生源数据库以每班一张、每学院一份纸质打印分发各学院,请各学院领回认真复核毕业生生源数据,并确定比对出来的学生是否是2019届毕业生,确保“不少人、不多人”,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学院复核生源信息数据表,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一张,每个学生需要核对并签字确认自己的信息属实、完整。

1)表中为空的内容学生必须准确提供,不得为空反馈。

2)对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要在纸质表中重点圈出,逐一核对,确保精准,避免报到派遣证的错误影响学生的切身利益。

3)学生手机号必须与现在正常使用的手机保持一致,以确保学生信息在上传到教育部和人社厅的数据网上后学生能够顺利注册、认证、激活。

(4)学生人在册、在班但信息有需要变化调整的,请学生本人用红色签字笔在签字表中个人需要修改的信息内容上直接划线,并注明正确信息内容。

3.已降级、休学、退学和带走协助调查或户籍地培训学习超过一学期的学生,可确定不属于2019届毕业生。请提供书面纸质情况说明,逐一详细说明每一个异动学生实际情况(特别要详细备注各学生学籍异动时间起止),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党委盖章,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12:00前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4.已带走协助调查或户籍地培训学习不足一学期的学生,尚不可确定其2019年6月是否可以毕业的学生,仍为2019届毕业生对待。但仍然需要提供书面纸质情况说明,逐一详细说明每一个学生实际情况(特别要详细备注各学生学籍异动时间起止),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党委盖章,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12:00前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5.因学院、班级信息统计遗漏、或因赴内地、境外交换学习、实习等未及时报送的2019届毕业生信息,请按照附件1《xx学院2019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上报》表格要求,填报学生个人信息,禁止删减变动表格行、列,A3横向打印,由班主任、分管就业工作辅导员和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带学院党委章,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12:00前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就业指导中心依据学院提交的数据和纸质材料,在就业数据库中做相应的增减。数据存在及准确性会影响毕业生签约、报到证派遣、档案及户籍等重要利益关切。请各学院仔细认真核对每一个班的每一个在册在班、在册不在班、在班不在册的学生信息。

2.学院数据核对没有需要报增或者删除的,可于2018年10月17日起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2019届毕业生推荐表及三方协议书(不含推免辅导员学生、保研区内外高校毕业生)。

3.学院数据核对有需要报增或删减的,于2018年10月30日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2019届毕业生推荐表及三房协议书。

联系人:艾孜买提·肖开提

联系电话:0991-8582972;13565995593,QQ:471484814.

 

附件1.《XXX学院2019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上报表》

 

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