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2023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 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北京市 2023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 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 年轻干部,现就北京市 2023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秀管理人才 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计划”) 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 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 选调和招聘对象
面向 42 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 26 所在京“双一流”建 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附后) , 以及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国(境)外院校(以 2022 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为准)学位、 最高学历学制 1 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 学回国人员。 定向选调职位为北京市有关市级、 区级机关和街 道乡镇职位,计划选调 400 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 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计划招聘 550 名。
二、 选调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 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三 )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 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 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 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 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 补考, 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 2023 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国(境) 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 口 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 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
( 六 )截至 2022 年 10 月, 年满 18 周岁,本科生一般不 超过 24 周岁, 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 27 周岁, 博士研究生一 般不超过 30 周岁;
( 七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八)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 2 项条件) : 1.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 ;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 (含) 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规定的条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 毕 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的, 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 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 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 选调和招聘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开展,“优培计划” 招聘工作结合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参照执行。 采取自愿报名、 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优培计划”职位分 为Ⅰ、Ⅱ两类,其中Ⅰ类为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报考此类 职位的考生须参加定向选调笔试;Ⅱ类为市属高校、科研院所、 医院、企业岗位,仅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不参加定向选调笔试, 综合评定要求和选拔流程由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电话通知 等形式告知考生。 留学回国人员组织推荐、资格复审、考察、 签约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主要有以下环节:
(一)报名推荐
1.发布公告。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 告、简章。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 请与选调或招聘单位联 系,咨询电话可通过简章查询。
2.网上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 9:00 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18: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人 事 考 试 频 道 ( 网 址为 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或“北京人社”APP “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 每名考生可同 时选择 1 个定向选调生岗位、 1 个“优培计划”Ⅰ类岗位和 1 个“优培计划”Ⅱ类岗位,也可仅选择其中 1 个或 2 个岗位进 行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 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 即取消 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 骗取考试资 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请于 2022 年 10 月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 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 年 10 月 27 日 9:00 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18:00 期间,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 改报其他职位; 未审查的,考生可联系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 招聘单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22 年 10 月 31 日 18:00 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 18:00 期间,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组织推荐。 考生填写《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或 《北京 市 “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推荐表》上交各高校党 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各高校党委组织部会同院系党组织在笔 试前按照报考人员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推荐表由考生在资格 复审环节提交至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
5.打印准考证。 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 9:00 至 2022 年 11 月 13 日 9:30 期间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 证。
(二)笔试面试
6.笔试。 报考定向选调生职位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的 考生参加统一笔试,仅报考“优培计划”Ⅱ类职位的考生不再 安排统一笔试。 笔试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 13 日 (周 日 ) 上午 9:00 — 11:30 在北京、天津、 上海、南京、武汉进行,考试科 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 150 分钟,满分 100 分。2022 年 11 月 23 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 数线, 打印笔试成绩通知书, 作为参加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 划” Ⅰ类职位招聘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7.资格复审。 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聘单位根据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培计划”Ⅱ类招聘单位根据自 行设定的进面规则,按照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简章中 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拟进入面试人 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 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 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 选调或招聘 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8.确定首批面试人选名单。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首 批进入面试人选, 该名单将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报名系统 公布。
9.调剂。 资格复审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 录用人数比例低于面试人选比例的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 类职位, 将进行调剂。 调剂职位将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报 名系统公布,考生可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 9:00 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 18:00 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参加统一笔试、 成绩 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可参 加调剂。根据调剂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 按照职位空缺名额, 通知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进行调剂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在报 名系统公布调剂人员名单。
1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定向选调面试公告将在报名系 统发布,部分选调单位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可通过选调简章 进行查看。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 3:1 的定向选 调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 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优培计划”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 作在定向选调面试工作结束后开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企事业 单位招聘要求自行组织, 相关公告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三)体检考察
11.确定综合成绩。报考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Ⅰ类招 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 30%,面试成绩占 7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 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 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 20% , 面试成绩占 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 检和考察的人选。 报考 “优培计划”Ⅱ类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 算方式按照公告要求执行。
12.体检。 定向选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 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北京市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 检。 “优培计划”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聘用要求自行组 织。
13.考察。 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 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 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4.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 择优确定拟选调或聘用人选, 名单在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定向 选调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优培计划”招聘公示期为 7 个工 作日。
15.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各定向选调或“优培 计划”招聘单位与拟选调或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 议,分别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 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录用工作结束后, 将拿出部分街道乡镇职位开展补录, 公 告另行发布。
报考本次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的人员,也可以参 加北京市 2023 年度公务员招录。 考生一经确定招录为定向选 调生或“优培计划”人员,其参加北京市 2023 年度公务员招 录程序自动终止。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考咨询详见《北京市 2023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指南》。
本次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有关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 展, 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有关调整公告将在 报名系统通知通告栏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予以理解、 支持和配合。参加考试人员须及时了解考试当地发布的疫情防 控信息,并严格遵守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 监测体温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 010—55568755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 010— 12333
附件: 1. 42 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 26 所在京 “双一流” 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名单
2.北京市 2023 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简章
3.北京市 2023 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 毕业生简章
4.北京市 2023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5.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
6.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推荐表
7.个人信息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