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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2024年咸阳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64)    发布时间:2024-09-26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4年为咸阳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要求

(一)报名范围

咸阳市所辖县(市、区)以下符合选聘条件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咸阳市所辖县(市、区)以下符合选聘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工作单位驻地在咸阳市所辖县(市、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满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相关服务年限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和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7.适应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4年咸阳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有影响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招录(聘)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应聘人员报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初审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过人员名单。

每人只能应聘一个选聘岗位,如发现应聘人员同时应聘多个选聘岗位的,将取消本次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4)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级组织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需提供首次进入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事手续(复印件加盖本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5)公告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材料等。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核减或核销: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岗位特点等情况商主管部门审定是否保留或核减核销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且被取消岗位的,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等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考核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在选聘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或手机号,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2.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应聘人员出现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终止其本次选聘。

3.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2024年咸阳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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