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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新疆开放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38)    发布时间:2024-08-08

新疆开放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开放大学成立于1979年1月,前身为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于2020年12月更名,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和国家开放大学业务指导,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教育”为特征,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面向全疆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现有乌鲁木齐市中湾街、新华南路两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71亩,建筑总面积5.5万平方米。学校实行三级办学运行体制,办学组织体系包括新疆开放大学本部、15所地州市开放大学、68所县级分校和3所行业开放大学,共有87个学习中心,形成覆盖全疆的办学体系,有专兼职教师1602人。学校深入实施“学历教育提质创优”工程,开放教育开设12个门类51个本、专科专业,现有在学学生100821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设有20个本、专科专业,在籍学生规模9500余人。大力拓展“非学历教育做大做强”工程,推进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和社会化培训协同发展,成功申报自治区高校党员培训基地、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等,形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等特色鲜明的培训品牌,面向新疆全民提供终身教育及服务,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
办学45年来,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主动适应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对各族人才培养的需求,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背景下的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累计培养大中专毕业生60余万人,非学历教育110余万人次,在促进构建新疆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开放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报考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8月7日(含)以后出生);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已获取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6);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8.高校在读未毕业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方式
新疆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的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xinjiang.gov.cn)
新疆开放大学官网(http://www.xjou.cn)同步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二)报名
报考者可根据招聘公告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10:00至2024年8月21日17:00。
(四)报名方式
1.登录指定考试报名系统,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
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03,选择报考岗位后,按要求填写考生报名表。
2.应聘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开放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开放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新疆开放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填写《新疆开放大学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证书扫描件;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六)注意事项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研究,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仅限于2024年8月21日17: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期间,报名表被退回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21日20:00前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报名材料,逾期视为报名失败。
1.资格审查由新疆开放大学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材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上进行公示。

七、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将在新疆开放大学主页(http://www.xjou.cn)“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1.主要采取专业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试讲成绩按6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成绩按40%折合计算,专业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别赋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7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
2.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同,由新疆开放大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上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一)考察报考者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
(二)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我校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开放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8558625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者放弃或被取消入闱、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新疆开放大学根据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五)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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