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生推广使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
关于2020届毕业生推广使用新疆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推广使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就业服务平台),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推广。现将通知如下:
一、“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概括
1、业务办理,毕业生可直接在手机上同步进行离校前就业信息确认,通过上传相关证件、就业合同或协议进行实名报到登记,还可在手机上办理报到证调整改派。
2、信息获取,毕业生在手机上就可以获知当前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人员信息和各高校校园招聘会的信息。
3、求职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手机上就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求职。同时,系统可根据毕业生的求职意愿和企业用工信息,向毕业生提供精准的职位推送服务。
二、关注方法
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二维码)
三、推广关注对象
2020届毕业生及研究生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将作为学校就业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各学院务必组织全体毕业生和相关教师关注此平台。
2、精心组织。请各学院通过网站、公告栏张贴、辅导员推送等多种方式,对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和有关教师,并落实关注事宜。
附件:1.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小程序就业信息确认操作步骤
2. 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用户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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