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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单位行业:采矿业

单位性质: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规模:500人以上

公司简介: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简称省有色地勘局)成立于1971年,先后隶属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2000年7月划归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2001年10月更名为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现为省自然资源厅直属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在职职工1500余人,在岗专业技术人员900余人。局下属兰州矿勘院、天水矿勘院、白银矿勘院、张掖矿勘院、有色地调院、省有色工勘院、矿研院、信息中心、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9个县处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分布在兰州、天水、白银、张掖等地。局机关设有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财务资产处、人事处、地质处、矿业开发处、审计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探矿工程勘查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处、工会、离退办13个职能处室,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省有色地勘局主要职能是为全省服务能源资源安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防灾减灾、服务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主要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和水工环地质工作,构建了涵盖基础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等领域的地质服务体系。目前,全局拥有各类甲级资质50个、乙级资质30个、丙级资质25个,主要分布在地质勘查、测绘、地质灾害、环境、土地、水资源、旅游等7大类,涉及区域地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与设计施工等30多个专业领域。近年来,全局以“做优地质勘查业,壮大水工环产业,提升实验测试业,巩固矿业开发业,稳定酒店服务业”为产业发展总体部署,立足于全局地勘工作转型升级整体性,坚定走地质勘查、水工环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之路,已初步形成以地质勘查、水工环工程地质为主体的“地质+”的产业结构模型,横向拓展的张力增大,纵向升级的韧劲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契合度更加紧密。 省有色地勘局是我省一支重要找矿劲旅,自成立以来,虽几经更名和管理体制调整,依旧初心不改,一心诠释“地质工作搞不好,一马挡路,万马不得前行”的使命担当,取得了丰硕地质找矿成果,有力支撑了我省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累计探明大型以上矿床26处,中型矿床14处。最为突出的贡献是提交了我省第一大型铅锌矿床、第一大型钨钼矿、第一大型独立银矿、第一大型钼矿。“358”找矿突破行动实施以来,形成了老矿区深部及周边找矿攻坚系列模式,新发现了矿产地16处。特别是以“四方合作”模式,打响了白银厂深部及外围找矿攻坚战役,第一个在白银深部找到富铜矿。同时,发现并探明了厂坝铅锌矿深部、郭家沟铅锌矿、李坝外围金矿等大型以上矿床10处。这些重要成果在矿山攻深找盲、找矿理论指导、找矿模式建立等方面对地质业界具有很大影响和深远意义。 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履行资源保障职责的基础上,省有色地勘局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着力强化提供地质技术综合服务职能,始终把水工环地质推在工作前面,摆在重要位置,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实施的舟曲寨子沟泥石流治理等项目受到国土资源部的表彰,实施的兰州新区综合产业片区土地整理、张掖丹霞和武威民勤通用机场场址勘察、白银市地下管廊岩土工程勘察、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世行贷款的省自然文化遗迹保护与开发项目—宕昌县鹅嫚沟景区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岩土工程勘察等一批重大项目,赢得了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赞誉。目前,全局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我省绿色发展崛起战略为主战场,以我省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循环农业产业”为契机,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地质+”战略行动,加快地质工作与政府需求和市场需要深度融合,在水土污染防治、地质灾害治理、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调查等领域均有新的作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地质工程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新起点、新征程,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指导下,强化使命担当、开拓创新笃行,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专业需求 薪资范围 招聘人数 工作地点 岗位职责 岗位类型
地质类专业 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 3000 - 5000 28 兰州、天水、白银、张掖 野外地勘 正式岗位

招聘简章:

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3

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和《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5个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兰州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河北地质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防灾科技学院、新疆大学、贵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进行,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张掖矿勘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还可面向兰州城市学院进行校园招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良好。

(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1982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73月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19923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条件,具备适应野外地勘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

(六)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计划校园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28名,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意向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双面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和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同递交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单位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岗位代码),报名邮箱详见岗位列表。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726128或各招聘单位岗位列表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时间的每天8:3018:00

 3.单位初审: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考核与签订协议

1.面试考核。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2.签订协议。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文件执行,体检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后,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并如实提供准确有效的个人信息材料。未按时参加或未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签订协议、体检、考察、资格复审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并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示、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我单位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体检费用之外的其它费用。对以我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纪委对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1-8726128

监督电话:0931-8726198


附件:1.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岗位列表

      2.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报名表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23年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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